南通港碼頭管理有限公司港務設施零星維修工程項目補遺書
發(fā)布日期:2023-04-20
各位潛在供應商:
現將南通港碼頭管理有限公司港務設施零星維修工程項目補遺書編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閱讀后遵照執(zhí)行。若磋商文件與補遺書有相駁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
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響應文件第一條資格審查證明材料中第5點修改為如下內容:
供應商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簽訂時間)以來承擔過港口工程施工項目或建筑工程維修項目的工程業(yè)績(至少包括合同、中標通知書或其他能反映項目內容、規(guī)模等的證明資料)。
原磋商文件及其他內容不變。
南通港碼頭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